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日前挺身護母,但遭父親潑汽油縱火並毆打,身受重傷的孝子,已於去年 十一月六日 傷重不治。檢方日昨起訴施暴父親,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這則社會新聞背後所反映出的家暴防治問題,卻值得我們省思。

  

遠離暴力的威脅是所有受害者心中最大的期待,也因此,如何矯正加害人的暴力行為,實為家暴防治的根本工作。在保護令聲請項目當中,除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外,其中一項還包括「加害人處遇計畫」的聲請,其目的即是為了矯治性格、精神上有所偏差的施暴者,藉由戒癮治療、精神治療、認知輔導等,而改善其偏差行為與人格特質,進而防止家庭暴力問題的再次發生。

 

因此不論受害人是否決定結束此段關係,積極核發「加害人處遇計畫」,將能夠有效發揮保護受害者的目的。然而目前法官在核定「加害人處遇計畫」上仍顯保守,往往必須經過曠日費時的審前鑑定程序,也造成受害人擔心保護令的核發會因此受到拖延,而放棄此項聲請。而加害人處遇計畫的執行率過低,以及緊急保護令的核發率過低,往往無法確實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最後,我們要呼籲社會大眾多加關心鄰居的「家務事」。近年來隨著《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訂定,家庭暴力已成為一項公共議題,它是一種犯罪行為,需要社會大眾共同關心與協助。若在社區當中發現家庭暴力,應及時伸出援手,不論是報警,或是對於當事人的及時關懷,將可以避免許多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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