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剝削聯盟新聞稿
性交易即將無處不飛花!?
2011/9/20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罰娼不罰嫖」即將在2個月後失效,行政院版社會秩序維護修正草案在今年7月才送進立法院,然此會期是預算會期,且可能提前一個月休會,屆時恐怕會出現無處不飛花,性交易全面開放,無論何時何地娼嫖皆不罰之情形。
98年11月6日,大法官做出釋字666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罰娼不罰嫖」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將於兩年內失效,但未對於娼嫖應如何處罰做出決定,為性交易是否可合法的問題留下討論空間,也引起社會相當大的關注。自大法官釋憲後,內政部先後針對性交易管理方向釋出「紅燈區」、「一樓一鳳」、「合作社」等構想,當時反性剝削聯盟曾直指,內政部政策方向互相矛盾、看不出核心價值、亦看不出政策目標是要縮減性產業還是要放任性產業的發展。今(2011)年4月,行政院終於定調,讓地方自行決定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一切重回20年前公娼制度的老路,性交易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則一律都罰,並於今年7月將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
我們認為:無論是從歷史經驗或是國外經驗來看,色情專區無法解決性產業所伴隨而來的販毒、人口販運及社會治安敗壞等犯罪問題,要真正縮減性產業必須從「需求面」管理,借鏡瑞典等北歐國家「罰嫖不罰娼」之成功經驗!
為避免國內性交易出現無法可管的空窗期,令各地政府及警政單位執法無法源依據,由14個長期關注性交易議題之婦女、兒少及人權等團體所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於本會期通過「罰嫖不罰娼」、「嚴懲獲利第三者」之社維法修正草案,以有效縮減性產業,切不可出現性交易無法可管的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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