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陳秀華遭離婚前夫刺死一事,令人遺憾,也突顯出我們目前的家暴防治體系對於矯正加害人行為的漏洞與缺失。 陳 小姐雖曾聲請過保護令,但期間前夫仍不斷施暴, 陳 小姐長期處於暴力的威脅,甚至最後造成無可挽救的悲劇,保護令到底保護了誰?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表示,遠離暴力的威脅是所有受害者心中最大的期待,也因此,如何矯正加害人的暴力行為,實為家暴防治的根本工作。在保護令聲請項目當中,除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外,其中一項還包括「加害人處遇計畫」的聲請,其目的即是為了矯治性格、精神上有所偏差的施暴者。然而目前法官在核定「加害人處遇計畫」往往必須經過曠日費時的審前鑑定程序,造成受害人擔心保護令的核發會因此受到拖延,而放棄此項聲請。99年為例,全國家暴通報案件近十萬件,但僅有1,986 人依規定執行處遇治療。此外,多數處遇治療成效亦值得評估。

 

依婦女救援基金會長期輔導受暴婦女的經驗,目前各縣市雖在推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期待找出高危險的加害人,透過警方、社政及相關網絡予以約制其行為。然而,若是加害人的施暴行為未受到徹底的矯治,網絡的努力仍會事倍功半。另外,除非因重大傷害進入刑事程序,目前加害人若違反保護令罪,也多以緩刑或易科罰金處理,許多加害人繳不出錢,還由身為被害人的太太去繳付罰金。

 

綜合以上,婦女救援基金會建議政府應該積極思考如何透過有效的約制、治療及處罰來制止加害人暴力的再犯,才能讓被害人有機會真正遠離暴力。此外,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身旁的人若能主動關心、伸出援手,協助尋求專業資源,家庭暴力的安全防護網才能更加落實。

 

新聞參考: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17/today-t3.htm 自由時報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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