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下午,我們前往監察院拜訪婦援會創會人沈美真委員。隨著她娓娓道來婦援會的歷史與發展,歲月與事件都在她的話聲中沉澱而清晰。

讓我們把時空拉回到民國75年的台灣社會。當時,父母販賣自己的女兒為娼,或是色情業者逼迫未成年人賣淫,因為法律不完備且公權力執行不彰,逼良為娼的獲 利與風險不成比例失衡。即使媒體與社會大眾高度關切,每天翻開報紙都在報導雛妓的慘況,而對於如何改變現況,政府與法界竟是雙雙束手無策。在這樣的背景底 下,一群年輕的法律人挺身而出,以實際行動展開救援與倡議,也有了婦援會的誕生。 


   難以置信的人間地獄

 沈委員回想當時 最讓她震撼的一篇報導,「有一個十四歲小女生,她被賣到妓女戶的時候,一人一個房間,每天就躺在床上接客。有一次她聞到臭味,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後來才知 道是之前在那個房間接客的女孩子,被客人打死、屍體就塞在床底下。後來警察也來啦,隨便看了一下就把屍體清理掉,但是清理掉之後她還是必須在那張床上繼續 接客。如果不接客的話,懲罰是生吃蟑螂。這篇報導震動了我。我覺得這像人間地獄一樣,怎麼可以有這樣的事情?」

 彼時,沈委員還是 剛開始執業的沈律師,她和一群同學、朋友,關心的學者與婦女運動者,聚在一起想:我們可以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當時參與比較多的像是曹愛蘭,她現在是台南 市的社會局長,還有胡台麗,是研究原住民文化的學者。」他們相信,必須要成立一個團體,長期地來關注、服務這個議題、這些對象,否則媒體風潮一過,大眾還 是回頭過自己的日子,而問題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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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7年,婦援會參與第二次華西街大遊行。在中正分局門口噴漆「正風不振」,抗議公權力淪為白手套。

 

 

 

 

  流浪辦公室+手寫會訊

 於是『台灣婦女救援協會』在民國76年八月正式成立了。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中,「台灣」兩個字是會特別引起政府關注的,沈委員笑著說,「我後來才知道那個時候還有調 查局「關切」過我。」一開始的婦援會既沒有立案也無法成立人民團體,直到年餘之後,才受到吳喜美女士的資助,加上王清峰律師和婦女新知暢曉燕女士各捐助十 萬,才正式立案,脫離『非法組織』之虞。

 初期,婦援會只有 幾個執行委員,既無正式工作人員、經費,也沒有辦公地點。比較早開始從事雛妓救援工作的彩虹專案,在延平北路有一間美容院,原住民少女在那裏學習技藝,樓 上就是他們的辦公室。「彩虹專案把辦公室分一個位置給我們,後來他們搬到許昌街我們也跟著搬。第一本刊物,還是用手寫的婦援會會訊。」沈委員如此回憶道。 「77年第二次華西街大遊行,由婦援會、婦女新知、彩虹專案一起帶隊,那時候還沒有解嚴,遊行和社會運動是很轟動的事情,一般人是不敢做的。我記得在走的時候我們還經過一個很大的電影看板:『應召女郎1988』。」

 無法撼動的食人結構

 很快的,婦援會在 雛妓救援的過程中更體會結構性的問題盤根錯節。「很多小女孩被父母親販賣,賣個兩三年又被轉賣,我們發現法律上竟然沒有條文可以處罰,不管是針對賣掉她的 父母或是轉賣她的老鴇;有時候勉強找到條文可以用,處罰都非常輕。」另外一個問題是好不容易、千辛萬苦地把小女孩被救出來之後,往往很快就又交還給家長, 家長轉手又把女孩交還業者。所以,不但無法真的始被害少女脫離那個環境,如此轉過一圈之後,業者還會把保人的成本又加進少女的負債裡,迫她必須賣淫更久來 還債。

 沈委員說,有時收 到很明確的求救訊息,也跟警檢協調好,但是趕到現場的時候早已人去樓空,求救的女孩也從此蒸發。「我們後來都很小心,但是消息還是會走漏。」許多業者根本 就是高階警官或是高階警官的眷屬,「有個個案是一個漂亮的原住民女孩,她逃出來之後跟我們說在華西街哪裡還有好幾個未成年少女,最後警察帶出來的人和實際 數字差很多,又到很久之後我們才在別的個案口中聽到:『那天整個華西街都知道你們要來啊,被抓到的是睡過頭來不及跑的。』」沈委員說,這些來不及救的孩 子,一直到很多年之後都還讓她心裡非常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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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救援的對象,從未消失

 「這就是促成我們 覺得法律一定要修改的主因,法條的好處是普及性遍於全國,不然光一個民間團體能做多少、能救多少,救完之後的安置呢?輔導呢?這些事情全部都需要有明確的 規範,結構才可能改變。我們當時真的是用盡自己的人脈,軟的、硬的去做這個保護工作,有一陣子沒有工作人員,就董事自己下去做啊,我和胡台麗常常接到電話 就出發了。但是這些都不是制度性的。」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在民國84年通過之後,整個社會有了很大的改變,業者利用未成年人從事色情行業的處罰變得符合比例,後續的安置與輔導也都於法可循。陸陸續續地,慰安婦阿嬤、婚姻暴力等議題開始納入婦援會的服務範圍。民國90年,終止童妓協會的一個朋友告訴沈委員,台灣的逼良為娼、人口販運的確變少,但是市場好像轉移到國外去了。於是沈委員向董事會提議,婦援會應該要來關心跨國人口販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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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遠與弱勢者站在一起

 從雛妓、慰安婦、婚暴婦女到人口販運,「當嚴重侵害人權的事情發生,沒有人在做,我們就應該要做。」25年後,當年的沈律師如今走入廟堂,成為身負國家糾舉之責的監委,沈委員言談中仍可見當年投身運動的初衷與熱情。尊重生命價值、追求社會正義,這不但是社會運動的本質,也是婦援會的誕生、發展與未來。

 

( 原文刊載於70期婦援會訊:下載本期會訊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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