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英  婦女救援基金會救援部主任

 

    聽聞內政部所研擬的《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中,為了達到性工作除罪化,避免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觸犯通姦罪,規定其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的同意。針對此一規範,看在我們長期從事國內人口販運防制工作的民間團體眼中,感到極度錯愕,究其實,對於人口販運被害人而言,他們的配偶就是「人頭老公」、是共犯結構的一份子,那麼試問:此草案規範成人性工作者必須取得配偶同意,是否成了助長人口販運的合法勢力?

 

    在婦女救援基金會所提供保護服務的人口販運被害人中,有很多都是被以婚姻的名義誘騙到台灣之後,受仲介控制、被迫從事性交易的工作。他們除了要被迫償還各式各樣莫名奇妙的名目,且事前並未被告知的債務之外;販運集團為了維持這些婦女的合法居留身份,還要強迫她們每月支付大約3萬元的「人頭老公」費用。因此,他們的「配偶」也是犯罪集團的一份子,為了這筆可觀的收入,「配偶」往往會協助共謀控制這些被害的婦女,就算不採取積極的控制手段,多半也會消極的配合販運集團。在這樣的情況下,依照內政部目前所研擬的作法,那麼這些販運的集團,只要事前取得人頭老公的同意書(相信這一點也不困難),就可以高枕無憂的控制這些婦女從事性交易,持續的剝削,而這些婦女更失去了唯一獲救的機會。

 

    我們可以想像,一般因為生活而不得不從事性交易的婦女,要取得配偶的同意書,相對而言不是那般容易,其中牽涉了太多複雜的因素;但是對於這些被害的婦女,同意書的取得可是一點困難都沒有。從這個角度來看,內政部這個做法倒底保障了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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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日前挺身護母,但遭父親潑汽油縱火並毆打,身受重傷的孝子,已於去年 十一月六日 傷重不治。檢方日昨起訴施暴父親,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這則社會新聞背後所反映出的家暴防治問題,卻值得我們省思。

  

遠離暴力的威脅是所有受害者心中最大的期待,也因此,如何矯正加害人的暴力行為,實為家暴防治的根本工作。在保護令聲請項目當中,除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外,其中一項還包括「加害人處遇計畫」的聲請,其目的即是為了矯治性格、精神上有所偏差的施暴者,藉由戒癮治療、精神治療、認知輔導等,而改善其偏差行為與人格特質,進而防止家庭暴力問題的再次發生。

 

因此不論受害人是否決定結束此段關係,積極核發「加害人處遇計畫」,將能夠有效發揮保護受害者的目的。然而目前法官在核定「加害人處遇計畫」上仍顯保守,往往必須經過曠日費時的審前鑑定程序,也造成受害人擔心保護令的核發會因此受到拖延,而放棄此項聲請。而加害人處遇計畫的執行率過低,以及緊急保護令的核發率過低,往往無法確實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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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聞自由與基本人權之間的衝突不斷上演,尋常百姓多已註定是弱勢一方,但若新聞事件內容涉及兒童及少年時,沒有平等發言權的兒少無疑是弱勢中的弱勢。為促使媒體反省未成年的兒少也有人權,由民間團體共同結盟的「兒少媒體監督連線」,自2004年始關注媒體報導兒少新聞事件,2006年起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維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平台,提供各界關於兒少新聞媒體報導閱聽權益、媒體識讀與申訴資訊。

 

在揮別2009年之際,「兒少媒體監督連線」針對20091-11月份平面四大報進行兒少新聞報導的統計作業,有鑑於過去兒少團體長年進行媒體內容監督之經驗與觀察,以及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於今年9月出版「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因此連線亦針對負面新聞進一步進行「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兒虐為主)」四大分類,據以檢視媒體報導新聞是否符合守則內容,以及讓社會大眾瞭解閱聽人的權益和民間團體所關注的焦點。

 

    兒少新聞報導趨勢:負面新聞佔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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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新開幕,婦女救援基金會於園區仁愛樓舉辦「時光。記憶--台灣慰安婦女性人權影像展」,開幕茶會廣邀各界蒞臨慰安婦阿嬤們為了人權與正義奮鬥的足跡,從台灣社會出發,一路邁向國際社會,以各種方式向日本發聲,抗議日本!本展透過影像作品,呈現這群亞洲慰安婦倖存者,歷經了戰火與生命磨難後的容顏,展露台灣女性忍靭生命力的感動。

     亞洲數十萬女性的人權史實,不容埋藏在歷史的底層中。本展邀請民眾一起走進「慰安所」歷史場景,感受女性的煉獄在此見證日本政府以國家機器一手策劃「日軍性奴隸」制度的歷史真相。此外,阿嬤的藝術創作成果,則是她們逐漸走出生命陰影最忠實與感人的紀錄,本展也誠摯邀請所有媒體先進,共同探訪每一個阿嬤影像的面容、以及背後的故事。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策劃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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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鍾惠慈 (婦女救援基金會目睹家暴兒少服務組督導)

 

    近日發生在高雄的逆孫打死阿嬤的人倫悲劇,社會輿論痛斥田姓兇嫌泯滅人性,凶殘的施暴過程讓人髮指,另一方面,家屬也出面控訴兇嫌長久來對祖母暴力相向,全然不顧念阿嬤茹苦含辛一手拉拔他,更讓大眾為阿嬤抱屈嘆息。然而,在「共憤」與「同悲」的社會集體情緒之外,還有一個受忽略的幼小身影,他目睹了暴力,步行4公里向親人求救,事後出現了失眠、害怕表哥報復、傷痛祖母遇害等身心症狀,身心狀況令人擔憂,亟需被關懷與協助。

 

    這位小男孩是目睹家暴的受害者,我們稱之為「目睹兒」。他們長期處在暴力的家庭環境中,看到家人或父母之間的暴力衝突,可能孩子的身體未直接受到傷害,但心靈所承受的創傷,卻不亞於直接受暴的孩子。

 

    研究與實務經驗指出,兒童少年目睹家庭暴力的過程,會對其生理、認知、行為、情緒、人際關係、自我概念等方面會產生嚴重的創傷,影響其健全成長與發展。國內外研究也指出,目睹家暴對兒童而言,其所經歷的心理歷程與直接受暴的心理歷程是相似的,包括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以及情緒與行為問題,而整個家庭的變動也會造成兒童生活適應的困難,並對其身心發展有負面的影響。孩子可能會出現自我概念低落、人際關係困難、學校適應不佳,或是日後在親密關係產生問題等創傷反應,需要專業的介入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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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淑華(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打是情,罵是愛嗎?」暴力基本上是一種權力與控制的關係,施暴者使用暴力來展現他的權力,透過暴力來控制對方。例如對另一方行動及交友的控制,或以言語貶低對方、甚至是肢體的暴力傷害。

 

男女在戀愛初期,面對暴力行為經常解釋成「因為他愛我,他才會嫉妒」、「他愛我,他才不希望我」,包容對方任何不合理的行為,甚至期盼透過溝通改變對方,結果反而讓自己陷入致命危機。日昨震驚社會的情殺事件,目前還在醫院與死神拔河的安親班黃姓女 老師,即不幸遭到恐怖情人開槍射擊。

 

其實,很多的婚暴案件,交往期間施暴者的暴力傾向早已有軌跡可循,包括低自尊、情緒不穩、脾氣暴躁等,或是有傷害自己和親友的暴力紀錄,以及有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等,都是引發暴力的潛在因素。

 

我們提醒民眾要有自我保護意識,當發現對方是危險情人時,可以參考以下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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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縣市長候選人,誰把紅燈區設在你家後院!?

 

1120日起,「反性剝削聯盟」致公開信給全國17縣市54位候選人,調查所有候選人是否贊同於在地縣市設置「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截至122日 止,共計有八位縣市長候選人公開表達反對設立「性工作專區」,僅兩位候選人回覆贊成設立專區,三十八位候選人對此議題表示不回應,一位候選人則主張此議題有待討論,因此不表達贊成或反對立場。

 

縣市長候選人回覆中,大多數表態反對「性工作專區」的設立,包括桃園

縣吳志揚、彰化縣卓伯源、花蓮縣杜麗華、嘉義市黃敏惠、屏東縣曹啟

鴻、南投縣李文忠、台東縣劉櫂豪以及連江縣楊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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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不是類戲劇 壹傳媒勿侵人權」記者會

 

 時間:20091126日 上午10:00開始(945集合)

 

地點:蘋果日報大門口(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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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國外婦女團體都抗議了

您怎麼辦?!

   

今天(11/25)是聯合國制定「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滿十週年,『反性剝削聯盟』召開記者會指出,馬政府的性產業政策已引起國際間婦女/人權團體的憤怒。聯盟呼籲,馬政府不僅需要思考性產業對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更要慎思勿成為剝削弱勢女性的那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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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11/6)大法官釋憲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中「罰娼條款」後,內政部立即回應將朝性工作者「除罪」、「除罰」方向修法由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於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力質疑內政部,在眾多爭議之中,居然做出如此草率的回應,恐將帶領台灣在販賣女體上領先全球!

   『反性剝削聯盟』認為性交易的實質內涵就是一種性剝削,性交易若全面合法化將導至台灣性剝削的狀況更為嚴重。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性產業產生的真正原因是國家無法善待弱勢女性,是一種性別暴力,賣娼對於弱勢女性是極大的傷害與剝削,這絕不是一個公平交易,更非一般勞動產業的交換關係,長期關心性交易與性剝削的勵馨,看到許多的少女與婦女,因為經濟及機會的匱乏,不得已『選擇』進入這個行業,卻不斷被剝削愈形弱勢,從娼並未為解決她們的困境或讓她們真正賺到錢,大多數的錢都進入人口販子、皮條客、老鴇、業者的手中。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指出,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認為,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是發展趨勢,但此種作為是否能有效地管理性產業、使從事性交易者「去污名」、並保護因經濟需求而從事性交易的女性,仍須進一步地評估。以臺灣本身為例,民國四十五年時,將萬華區華西街設置為合法的風化區,不但沒有達到輔導公娼轉業的目標,反而吸引更多的私娼湧向該區,婦援會的董事王清峰,現法務部部長,即曾騎機車至該處救援出許多私娼。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表示,社會是否該容許「男人花錢玩女人」,社會對於男人的性慾總有莫名其妙的寬容,以致於在「性交易」的議題上常聽到許多似是而非的說法,包括「反正也禁不了」、「總要給男人發洩的管道」、「不讓男人嫖妓會增加犯罪率」等,然而,卻對於男人滿足性慾時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選擇視而不見,包括「黑道幫派」、「人口販賣」及「性病傳播」等問題。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表示,多位大法官在此釋憲案引用德國「娼妓法律關係規範法」(The Act Regulating the Legal Situation of Prostitutes),但德國在實行三年後發現,因未具社會共識及缺少相關法律配合以致成效不彰此外,這些長期從事性交易的婦女缺少職業技能培訓或工作經驗,不易找到就業機會。同時,德國規定自僱的性工作者必須登記,也成為性工作者轉業的障礙。因此,德國施行此法令五年後,是否要繼續全面實施這項法令也引起很大的爭辯。更重要的是,人口販運和非自願從事性工作問題引發越來越多的關注,性交易合法化是否能解決一切問題值得商榷。

   『反性剝削聯盟』指出,性交易國際上有許多不同作法,以瑞典為例,1998年約有兩千五百名女性從事性交易服務,於1999年通過罰嫖不罰娼並嚴懲剝削的第三者法律後,2003年估計實際經常從事性交易者降為1500人,不但減少性交易市場規模,更減少人口販運犯罪。瑞典另有社會配套方案幫助婦女脫離賣春,每年約四百到六百的人口販運女性受害者,人數僅為鄰近國家的1成,除了為落實性別平等原則,更杜絕人口販運集團之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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